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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教安稳函〔2020〕55号)文件精神,11月18日-20日,武绍宏副院长带领督导部、医务室、后勤食堂相关负责人,对学院并州东街校区、大营盘校区、西华苑校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对照“扎实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关;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过程管理;加强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加强学校食堂民主管理;加强校园超市、小卖部经营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加强应急处置与舆情应对”等8个一级指标,29个二级指标,逐一对三个校区的食品安全进行了检查。
经过为期三天的细致对照检查,并东校区、大营盘校区、西华苑校区三个校区的在食品安全上各个环节基本做到科学规范的管理。
一、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系列制度。学院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学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实行院长负责制,建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完善了学院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二、原材料采购验收规范有序。学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源头管理,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对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严把采购验收关,做到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严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全过程,学院食堂食品处理区、餐具洗消、监督检查等均做到了合理规范、责任到人。
四、食堂经营管理建立了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了食堂原材料供应商及食堂外包服务商黑名单管理制度,对有食品安全事故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和服务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学院超市、小卖部经营规范有序,严格限制其经营物品范围,坚决杜绝一切不符合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品。
六、定期进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师生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七、研究制订并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立即启动,有效处置。
在下一步工作上,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学院食堂民主管理,建立健全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和价格、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将充分发挥学校工会组织、学生社团组织和家长委员会作用,让师生家长多方参与食堂民主监督,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